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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峰豪:关于优化税务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提升上海营商环境的建议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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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税务局对于部分存在风险的企业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,当企业的六员(法人、财务负责人、办税人、投资人、领票人、开票人)出现在风险名录库超过一定数次时,企业即被纳入负面清单。

当企业被纳入负面清单后,会在系统收到提示,同时每月发票授信额度将被降低至4999元,无法正常开具大额发票,影响其经营。

调研了解到,负面清单管理是为了更高效的进行管理,降低执法成本,但当下的管理模式给企业带来一定困扰。

1.关联企业显示不全。

当存在多个风险原因时,系统内只显示一个关联风险企业名称,这让被列入负面清单企业的无法排查所有风险。

2.风险原因不明确。

系统只提示相关人员出现在风险名录库,但并未提示具体风险原因,这让被列入负面清单的企业没有整改方向。

3.缺乏纠错机制。

部分风险企业因为系统误判被列入负面清单,如关联风险企业名称指向企业本身、关联风险企业为早已注销的企业等。但当下并没有解除负面清单的纠错机制,企业只能每个月做一遍发票额度提升,这给被误判为负面清单的企业带来负担。

对此,建议:

1.优化负面清单显示内容。

建议税务部门在系统内详细显示列入负面清单的具体原因,并且列明所有的风险企业名称和风险事项,方便企业进行风险排查与整改。

2.建立纠错机制。

建议税务部门建立完善的申诉渠道,对于系统误判的情形,在收集到企业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后,如经审核确实为误判的,可将其从负面清单中移除,从而减少企业负担。

   日期: 2024-06-20